关于印发《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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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06-20 21: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索引号: 113310810026800704/2021-920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16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10:36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温民政〔2021〕16号

 

 

关于印发《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关于温岭市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减免的

实施意见

 

为高标准实施“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的殡葬改革先行计划,进一步推动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经研究,决定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区减免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151号)及台州市民政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台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殡葬基本服务实施全流程减免,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殡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推动殡葬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达到环境保护、移风易俗、逝有所安、社会满意的殡葬改革目标。

二、总体目标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按照全数字、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实现从遗体接运、存放、集中守灵、火化、骨灰盒、入葬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全减免,努力打造节地生态殡葬服务全流程兜底免费,推广以海葬、树葬、骨灰堂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减免奖补覆盖面、提高奖补标准。突破地域及身份限制,在温岭市辖区内死亡并在温岭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温岭户籍人员和非温岭户籍人员,未出现违规治丧行为的,均可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同时,要以海葬、树葬、骨灰堂为切入点,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扩大节地生态安葬“逝后奖补”政策适用对象,将居住在温岭且在温岭安葬的非温岭户籍居民纳入奖补范围;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生前享有”和“逝后奖补”奖励标准。

(二)增加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在现行遗体接运、抬尸、冷藏、停放、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等殡葬基本服务减免项目的基础上,将接尸袋等必需品购置费、花圈租赁、骨灰生态安葬(放)服务、鲜花祭扫等一并纳入减免项目,实现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盒、入葬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全流程免费。努力打造节地生态殡葬服务费用全流程兜底免费。具体减免项目如下:

1、遗体接运:

(1)遗体接运费;(限在温岭市辖区内死亡并使用殡仪馆

普通或小型接尸车辆接运,含抬尸费)

(2)接尸袋购置费;

2、遗体冷藏及告别:

(1)遗体存放费(含冷藏);(3天内,不包括冰棺外租)

(2)免5只绢花花圈租赁费。

3、遗体火化:

(1)普通炉火化费;

(2)骨灰盒购置费;(200元内指定骨灰盒,限殡仪馆内购买)

(3)可降解骨灰盒购置费。(采用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5、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2年内,限寄存木质骨灰盒,不提供琉璃、陶瓷、玻璃等易碎容器寄存)

(2)指定骨灰堂(塔、墙)格位费,指定区域内的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费;

(3)集中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放)仪式服务费;(含车船费)

(4)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

6、祭扫:

(1)网络祭扫费;

(2)鲜花祭扫费;(限殡仪馆或指定公墓、骨灰堂安葬(放),清明期间免费提供鲜花)

(3)代为祭扫服务费。

7、其他:

特定人群在上述殡葬服务项目减免的基础上,免费提供

200元内文明棺一只。(特定人群包括: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边等低收入群体;台州户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和因公因病牺牲的军人遗属;特困残疾人;困难职工。)以上费用除普通炉火化费可用于捡灰炉火化费抵扣,其他费用免除不抵扣、不折现。

(三)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和布点规划,统筹设置殡仪服务网点。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审批建设,高标准建设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推动殡葬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回归殡葬公益属性。提升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维护管理,保障运行质效。

(四)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引导文明治丧,将丧事简办、文明绿色殡葬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鼓励在殡葬服务设施内建立弘扬优秀殡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人文纪念馆。革除丧葬陋俗,创新殡葬礼仪与祭祀形式,反对封建迷信,树立不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的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可免费提供安葬(放)墓穴(格位)的殡仪服务单位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具体减免项目及标准,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墓地、骨灰堂名单、联系方式及收费标准。各乡镇(街道)要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身后“一件事”联办全程闭环管理机制,做到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性殡葬设施审批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财政部门要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殡葬基本服务减免及公益性墓地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结合福彩公益金、慈善捐赠等资金,扶持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殡仪馆先行按规定减免,经民政部门审核确定,纳入殡仪馆年度预算编制,市级财政就基本减免服务部分给予保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的引导作用,及时报道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曝光大操大办等负面典型,努力营造文明治丧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在坚持主要由殡仪服务事业单位提供基本殡仪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数字化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应用场景建设,整合殡葬资源,创新殡仪服务。完善体制机制,有序引导有实力、有公益心的社会力量参与殡仪服务供给。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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